首頁 > 特殊訓練規範
自112年1月1日起照顧服務人員應取得資格完成認證成為長照人員,並登錄於長照機構提供長照服務,才可接受本部指定之特殊訓練,即失智症照顧服務課程,口腔內(懸壅垂之前)及人工氣道管內(非氣管內)分泌物之清